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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皇家永利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20:10:56   访问: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皇家永利开展2018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96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别

(一)正常申报类。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基本条件和成果业绩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层次人才特殊类。学校在编在岗的我省B类及以上人才(人才分类目录详见附件3),可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跨级直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不受专业技术三级或四级岗位聘任年限限制。

(三)复合型人才专项类。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与皇家永利:正式签订兼职协议,并在皇家永利: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取得突出业绩成果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认定荣誉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称号。

二、基本条件和成果业绩条件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条件按照《皇家永利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二级岗位评聘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人员的学术技术成果和荣誉影响须为申报人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后取得,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8年申报二级岗位评聘人员的学术技术成果和荣誉影响为聘任正高级四级岗位以后取得,任职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术技术成果奖项和荣誉影响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按照《皇家永利印发<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修订)>的通知》(校字[2018]7号)执行(三级岗位评聘条件详见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人员的学术技术成果和荣誉影响须为申报人聘任正高级四级岗位以后取得,任职资格年限、聘任年限、学术技术成果奖项和荣誉影响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评聘权限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人员,经过学校组织的审核、公示和推荐,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答辩,通过人员经省人社厅公布,由学校办理聘任。

四、推荐名额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学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名额为5名,三级岗位推荐名额为5名。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2019年6月5日—10日)

1.申报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人员填报《吉林建筑大学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表》(附件6)、《诚信承诺书》(附件7)和《吉林建筑大学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表》(附件8,附电子版)。

申报人员按照申报专业技术二级或三级岗位分别填报《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4)或《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5)一式3份(附电子版)。

2.证书证件、成果业绩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验后当场将所有材料原件返还。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聘任材料及成果业绩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册需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可正反面复印),一式6份并附PDF格式电子版。申报人员填写的所有成果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采用。

3.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成果业绩材料,须与本人的岗位、从事的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并真实、准确、有效。成果业绩应体现署名单位的,署名单位须为吉林建筑大学,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的成果业绩须含吉林建筑大学。

(二)基层单位初审(2019年6月10日)

申报人按照从事学科(专业)类别,将申报材料送交学科(专业)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按照相应岗位评聘条件对申报人员成果业绩和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送交到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职能部门复核(2019年6月10日—13日)

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学研究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对申报人资历、成果业绩等材料的复审和确认。人事处组织审查申报人任职及聘任年限、成果业绩起止时间等内容,并负责对有关内容予以认定;科学研究处组织审查申报人成果业绩中有关荣誉称号与学术影响、科研奖励、科研成果和项目研究等内容,并负责对有关内容予以认定和评价;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审查申报人成果业绩中有关教育教学奖励、教学质量工程、教育教学研究等内容,并负责对有关内容予以认定和评价。

(四)评前公示(2019年6月14日—20日)

对申报人员的申报类别、基本条件、学术技术成果奖励、学术技术荣誉影响和主要工作成果业绩等情况予以公示。

(五)推荐评审(2019年6月21日)

学校组织召开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在符合评聘条件人选范围内审议并提出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

(六)学校审定(2019年6月24日)

就学校2018年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任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推荐聘任人选意见报学校审定。

(七)推荐人选公示(2019年6月24日—30日)

对经学校审议确定的推荐聘任人选情况在校内予以公示。

(八)呈报评审(2019年7月1日)

将经公示的推荐人选材料呈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组织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评审等有关工作。

(九)办理聘任

对经省人社厅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学校办理聘任的有关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均按照《皇家永利印发<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条件(修订)>的通知》(校字[2018]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本通知如与吉林省皇家永利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规定不符,以吉林省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

1. 吉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条件

2. 吉林建筑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条件

3. 人才分类目录

4.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5. 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

6. 吉林建筑大学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表

7. 诚信承诺书

8. 吉林建筑大学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表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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