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对离岗人员(出国逾期未归和擅自离岗超过1个月及以上等人员)进行了清查,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通知本人或委托亲属来校办理调离或辞职等人事手续。由于史万春同志至今仍未来校办理,现通过媒体进行通告。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本人或者委托亲属来校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期满后,学校即视为已正式通知本人,如仍未回校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终止)相应的人事关系。若本人与学校有未结清的经济、住房等法律关系,学校保留追究的权力。
联系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葛晨娇 崔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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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
2018年4月20日